根据工作需要,蕉岭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,其中A类岗位3名(限男性),B类岗位9名(7男2女),属聘用制合同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具有本市户籍,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,自愿从事公安执法辅助和文职工作;
2.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,遵守工作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,应变能力强,能适应高强度工作;
3.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左右眼裸眼视力在4.5以上,身高(男)1.68米以上、(女)1.55米以上;
4.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(A类岗位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),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(即1989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);
5.在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、文凭高者优先录用。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、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、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3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、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、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卖淫、嫖娼,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;
6、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、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8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9、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。
三、录用程序
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笔试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考察、岗前培训、聘用的程序进行,通过公平竞争,择优录取。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,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。
1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复退军人退伍证、中共党员证等,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;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。
报名时间:2024年6月11日至6月21日工作日(上午9时至11时30分,下午3时至5时30分)。
报名地点:蕉岭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巡逻警察大队(原公安局大楼二楼,电话:0753-7182369)。
2、笔试
采用纸质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进行,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、时事政治,总分为100分。不指定参考用书。
3、体能测评
体能测评项目:(1)中长跑(男1000米,女800米)、(2)4×10米折返跑。测评标准参照《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》执行,不计入总分。其中一项不达标的,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,不进入下一环节。
4、面试
入围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,不足人数按实有人员进行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面试成绩计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,取其余的平均分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。
5、综合成绩计算
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,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,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,对空缺岗位可予以调剂。
6、体检及政审考察
按拟录用的人选组织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体检费用自理。参加体检人员还需进行毒检。体检不合格或出现放弃体检的,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。体检合格者为政审考察对象,由县公安局政工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。体检、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7、聘用
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聘用人选名单在相关的媒体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组织岗前培训、办理聘用手续。
四、工资待遇和用工性质
试用期工资:工资2000元/月。
合同期工资:试用期满后,A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待遇3000元(含社保、住房公积金),B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2200-2500元(含社保、住房公积金)。
蕉岭县公安局
2024年6月7日